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正式成立了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據了解,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主要職責包括: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范管理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指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根據中研普華發布的《2020-2025年中國教育培訓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咨詢報告》數據顯示,中國教育培訓機構數量已經達到了20萬,市場規模也突破了1萬億。面對如此巨大的利益誘惑,資本紛紛開始入局教育培訓行業,一些“心懷不軌”的機構看中了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態,不斷地販賣焦慮,或是通過虛假宣傳等誘導家長報班繳費,“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怪圈也因此出現。而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設立,不僅體現了國家對于規范校外培訓市場的重視力度,也預示著國家對校外培訓市場的監管和治理將會成為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