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的判決書顯示,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起訴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商業詆毀勝訴,并獲得了30萬經濟損失費,以及10萬元律師費共40萬元的賠償。
據了解,棉田公司和日本無印良品的商標糾紛爭議已經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了,2015年4月,因為在毛毯、床罩等商品上使用了“無印良品”構成商標侵權,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被北京棉田公司和北京無印良品公司告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17年依法做出判決,認定日本無印良品方商標侵權行為成立,除了賠償損失外,還需要在相關的官方旗艦店、大陸地區實體門店等發布為期三十天的聲明,以消除影響。
上訴失敗后,日本無印良品于2019年11月10日在其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及線下實體門店發布聲明,稱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標類別上,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
上述的舉動也被棉田公司認為是在傳播編織的謠言,損害了棉田公司相關商品的聲譽,構成了商業詆毀,并給棉田公司造成了損失,因此棉田公司再次把日本無印良品告上了法庭。
2021年7月,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依法認定,日本無印良品方此前發布的公開聲明客觀上存在違背事實的表述,實際上貶損棉田公司商譽,商業詆毀行為事實成立,最終判決日本無印良品方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開支共計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