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顯示,法國奢侈品品牌香奈兒新增了一則行政處罰,違法行為類型為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8月26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對南京西路1266號內售賣的CHANEL連衣裙進行質量抽查。結果顯示,抽查產品的連衣裙(裙上部里料)-纖維含量、連衣裙(裙下部里料)-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檢測依據和相關規定,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經過調查發現,當事人于2019年1月從香奈兒香港公司采購上述經抽檢不合格的連衣裙6條,并將其鋪貨至其下屬分公司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上海靜安分公司,以零售價人民幣52500元/條的價格銷售。
因此,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香奈兒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沒收檢查不合格的連衣裙,罰款人民幣212957.71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2133.33元。
據了解,香奈兒還在2020年11月被罰款20萬元,處罰事由為發布虛假廣告。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香奈兒中國官網在宣傳其香奈兒奢華精粹乳霜(輕盈)、香奈兒光采晚安修護面膜兩款產品時,使用了“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字樣,實際產品并不含有作為祛斑劑用途使用的成分,也不能達到美白祛斑的功效,香奈兒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