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醬油和食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公告》。公告中稱,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應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并且應當真實合法地標注食品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醬油和食醋,不得標注“醬油”、“食醋”名稱或類別。另外,醬油和食醋生產企業所生產銷售的產品也不得再標示為“配制醬油”、“配制食醋”。
除此之外,該公告還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醬油和食醋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等原料配制生產醬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產食醋、產品標識虛假標注等違法行為,并對使用工業鹽、工業醋酸等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涉嫌犯罪的生產經營者,一律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