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全力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2023年11月08日,天津市人社局、財政局發布《關于做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具體補貼范圍、申請流程如下:
一、補貼對象
招用2023屆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至24歲青年、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天津市參保企業(含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勞務派遣單位暫不享受)。
二、補貼標準
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同一人員的就業參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戶企業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能重復使用。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復享受。
三、經辦流程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由區人社局負責實施。
(一)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企業,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填寫《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報表》(見附件),向經營地所在區人社局提出申請。2023屆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或畢業證書復印件。
(二)審核。區人社局依托信息系統對人員身份、勞動合同、就失業登記、社保繳納、一次性擴崗補助發放情況等相關信息進行核實,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其中,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通過金保二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享信息查詢模塊“高校學歷、姓名及證件號碼查詢”接口查詢核實。
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身份通過天津市教育部門移交的實名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數據信息,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比對下發的高校畢業生數據信息進行核實。
(三)公示。對審核合格的,區人社局將申請享受補貼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擬補貼人數、擬補貼金額等情況。
(四)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區人社局于次月前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銀行賬戶,并將補貼明細報北方人才市場中天人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