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纖維復合材
采用高強度或高模量連續纖維按一規則排列并經專門處理而成的、具有纖維增強效應的復合材料。包括碳纖維復合材、玻璃纖維復合材和芳綸纖維復合材。為增韌目的,允許以混編或增層方式使用部分玄武巖纖維,但不得單獨使用玄武巖纖維復合材。
2、結構膠粘劑
又稱結構膠,指用于承重結構、構件膠接的、能長期承受設計應力和環境作用的膠粘劑。
3、纖維混凝土
在水泥基混凝土中摻入方向無規則,但分布均勻的短纖維所形成的復合材料。當主要用于提高混凝土強度時,稱為纖維增強混凝土(fibre reinforced concrete)。
4、聚合物砂漿
以高分子聚合物為增強粘結性能的改性材料配制而成的砂漿或水泥砂漿;也稱為復合砂漿或水泥復合砂漿。一般按其聚合物的主成分劃分為改性環氧類和改性丙烯酸酯共聚物類等兩類。
對重要結構構件的加固,應采用改性環氧類聚合物砂漿。在工程結構加固工程中不得使用苯丙乳液配制的聚合物砂漿。
5、纖維改性混凝土
在水泥基混凝土中摻入方向無規則,但分布均勻的短纖維所形成的復合材料。主要用于改善混凝土抗裂性或韌性時,一般稱為纖維改性混凝土(fibre modified concrete)。聚丙烯腈纖維、聚酰胺纖維或聚丙烯纖維配制的合成纖維改性混凝土。
6、后錨固連接件
工程結構的后錨固連接件應采用膠接植筋、膠接全螺紋螺桿和有機械鎖緊效應的自切底擴孔型錨栓。
7、鋼絲繩
一般分為不銹鋼絲繩與鍍鋅鋼絲繩:不銹鋼絲繩一般用于聚合物砂漿面層的配筋;鍍鋅鋼絲繩在有可靠阻銹措施的條件下,可替代不銹鋼絲繩用于無化學介質腐蝕的室內環境中。
8、裂縫注漿料
一種高流態、可塑性良好的灌注材料。主要用于壓注寬度為1.5mm~5.0mm的混凝土裂縫和砌體裂縫;因不用粗骨料,而改稱為“注漿料”以示與一般灌漿料的區別。
9、水泥基灌漿料
一種高流態、可塑性良好的灌注材料。工程結構用的灌漿料,應具有不分層、不分化、固化收縮極小、體積穩定的物理特性,并具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粘結性能和力學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