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綠色照明”理念
“綠色照明”理念是人們在照明工程領域追求可持續發展的具體體現,即使用高光效、節能環保型的光源和燈具設備,對環境不產生光污染。
2、“整體性”理念
歐洲國家的城市建設和樓宇設計往往帶有一種肅穆、高雅感,配色協調統一,幾乎全部使用亮白色或暖黃色燈光,偶爾少量的彩色燈光也不破壞光彩照明的整體布局。
3、“間接照明”理念
“間接照明”是現代照明設計領域中的重要技法,是在基于對自然環境和建筑空間的整體考量下,對人工燈光設施的創造性運用。在日本、歐洲的一些城市,文化古跡保存良好,尤其是德國、意大利等國家,教堂建筑占有很高的地位,是照明設計的重要表現對象。
4、營造“光環境”理念
通過建筑照明設計的“內光外透”來營造建筑的夜色景觀,也是發達國家先進城市在亮化工程中的重要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