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鹽城市纖維檢驗所組織實施非醫用口罩產品市級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6批次非醫用口罩產品,檢測項目包括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吸氣阻力、呼氣阻力、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接處斷裂強力、過濾效率。本次監督抽查檢驗依據GB 2626-2019《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團體標準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等。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非醫用口罩產品標識應包括廠名廠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或限用日期、執行的產品標準、警示用語等信息。選擇產品時,應根據使用者選擇合適的規格型號;根據使用環境選擇不同過濾效果的產品;劇烈活動時,如必須佩戴口罩,應選擇呼吸阻力低的產品;建議選擇外觀整齊規則,口罩帶連接牢固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