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候選人須2022年12月31日前加入寧波市企業聯合會、寧波市企業家協會、寧波市工業經濟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且積極參與協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
2、所在企業在本地區或本行業有較高知名度,企業具有快速成長性、創新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前景;2023年營業(銷售)收入在2.5億元及以上(利潤不能為虧損),或利潤總額達1500萬元及以上,提交經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報告。
3、候選人在本企業擔任董事長、董事會主席、總裁、總經理(廠長)等主要領導職務滿3年及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任正職);國有大型企業,因工作調動,可含調任前企業同級任職期限,但落地寧波任職時間需2年以上。
4、所在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總資產、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研發費用、利潤、上繳稅金等)比上一年有顯著提高。
5、所在企業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規范,經營業績突出,主要經濟指標位于本地區本行業前列;在綠色低碳節能、碳達峰碳中和、循環經濟等方面成績顯著;在企業創新、提升企業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方面業績突出,入圍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優先申報。
6、黨建引領工作特色顯明,成效顯著;積極開展和諧企業創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慈善公益活動,自愿捐款捐物,為社會公益作出貢獻,有良好的公眾形象。
7、近三年獲得過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優先。
8、候選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已獲評過市級優秀企業家的,不再參加本屆評選活動;參評企業已有企業家獲評過市級優秀企業家的,企業推薦的其他候選人參評需間隔二年以上,才能參加本屆活動評選。
9、在任期間,企業發生環境污染、質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體性勞資沖突等事件,實行一票否決制;發生上述方面問題,未受到相關部門處罰,但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原則上也不得參加本年度優秀企業家評選。
序號 | 姓名 | 企業名稱 | 職務 |
1 | 甘中學 | 智昌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 | 汪新宇 | 寧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 總裁 |
3 | 宋凌杰 | 寧波富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總裁 |
4 | 張彥 | 寧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5 | 張旭東 | 寧波交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6 | 陳迪飛(女) | 寧波卡帝亞電器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7 | 相瓊穎(女) | 寧波瑞孚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總裁 |
8 | 章洪俊 | 寧波市政工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9 | 淦家閱 | 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10 | 熊昱棟 | 浙江廣天構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