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家具行業協會聯合印發的2023版《浙江省家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家具定制合同(示范文本)》,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實施。家具定制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對糾紛相對集中的環節,重點設定了相應的合同條款,包括將設計圖紙、家具定制清單作為交付重要依據,對質量要求、原材料、驗收和檢驗作出規定,明晰了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售后服務問題,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設置定制家具復尺的條款。
2023版《浙江省家具定制合同(示范文本)》中約定:家具的名稱、材質、數量、規格與尺寸;設計圖紙;質量要求;原材料;合同總價款和付款方式;交付時間、地點和交付方式等共18條主要合同條款及《家具定制清單》《設計圖紙》2個附件,都是交付的重要依據。
2023版《浙江省家具定制合同(示范文本)》中還約定,經營者方應向消費者提供由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檢驗檢測報告。如果消費者對經營者交付的定制家具產品質量有異議且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消費者可提交至雙方共同約定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驗檢測費用由經營者先行墊付,消費者提供等額擔保,最終由責任方承擔檢驗檢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