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口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網站信息,為加快推進海口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海口市制定了《海口市支持研發機構建設實施細則》,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據了解,《細則》所稱研發機構包括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
《細則》明確,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院所和科研機構在海口設立或聯合設立國家級研發機構,對新設立的國家級研發機構給予一定補貼獎勵,具體如下:
(1)新設立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給予500萬元的補貼獎勵,按獲批籌建與認定通過各50%兌現撥付;
(2)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的補貼獎勵;
(3)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的補貼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