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官網2020年7月9日發布《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公告稱:
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標示為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標示為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經抽檢質量不符合標準規定(詳見附件)。
二、對檢驗不符合規定的藥品,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產品涉及單位已經或正在進行立案查處,將于三個月內公開處理結果。
三、對不合格產品及涉及的相關單位,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監管,督促其查明問題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
2020年7月14日,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 更正《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 (2020年第28號)》有關內容的公告。
現對《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2020年第28號,2020年7月8日發布)有關內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發布信息
標示為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
二、更正內容
現更正為:標示為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生產的7批次藥品
原公告的其他內容不變。
7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