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自2022年10月3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在這項《指導意見》中,引起大眾關注的,就是將對于明星公司的處罰,明確到了對明星本人,“對于明星虛假、違法代言的,要堅決依法處罰到明星本人,不得以處罰明星經紀公司替代對明星的處罰;明星經紀公司參與廣告代言活動的,作為廣告經營者承擔法律責任;對于明星虛假、違法代言情節惡劣的,要加強公開曝光,依法依規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明星虛假、違法代言后,及時、主動向消費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p>
而對于企業來說,這一次的《指導意見》也更是明確說明了“不得選用因代言虛假廣告被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這樣雙管齊下的措施才是真正對明星虛假代言的行為進行釜底抽薪,給各大企業和明星本人敲響醒鐘,讓魚龍混雜的市場得到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