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紡織服裝產業八條”內容如下:
一、支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按企業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金額比例,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固投達5億元以上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獎勵支持。
二、企業經濟貢獻獎勵,實行“三免兩減半”。即前三年按對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給予獎勵,第4至第5年按照50%給予獎勵。
三、支持企業搬遷、免租補貼,給予最高10萬元搬遷補貼。同時對于為企業提供免租服務的產業承接平臺,給予每月每平方米3元租金補貼。
四、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對于開展技改的省級項目,最高獎勵5000萬元,市級項目最高100萬元。對于符合條件的數字化轉型試點項目,累計可獎勵2000萬元。
五、支持企業招工穩崗補貼。內容包含了新員工崗前培訓、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技能提升補貼、適崗培訓等一系列舉措,既有獎給企業的,也有獎給個人的。
六、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對于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標桿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獎勵100萬元。
七、支持培育中小微企業、總部企業發展。對于小升規或升規后工業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長的企業,每家獎補20萬元。對于國家新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每家獎補120萬元。對于總部企業,可享受落戶獎300萬元以及經濟貢獻、高管生活補助等獎勵。
八、支持提供資源要素保障和綜合配套服務。清遠市將統籌銀行、證券、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大對紡織服裝產業的支持,加大貸款、基金投放力度,同時在要素資源上加大供給,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務,真正為紡織服裝企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