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階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
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部署專項行動,制定細化工作方案,明確檢查計劃和檢查要求,分解落實監管責任。按照本次專項行動工作重點,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開展全面自查,對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專項檢查階段(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
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統籌協調、整體部署,結合地區實際,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工作。針對本次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問題,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自查整改階段發現的核查線索要追根溯源,對違法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經營者、受托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三)工作總結階段(2022年10月)
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填寫相關情況統計表,梳理存在的問題,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做法,按要求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