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措施》明確提出,要培育發展骨干企業,并明確一系列獎補政策。如,四川將支持各地對年度建筑業營業收入首次邁入1000億元、8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級臺階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資金獎補。
數據顯示,2021年四川完成建筑業總產值1.73萬億元,居全國第五、西部第一,實現增加值4662億元,占四川省GDP的8.7%。盡管如此,全省建筑業企業“大而不強”的問題依然比較明顯。
對此,《十條措施》進行了明確的制度設計,鼓勵建筑企業進行戰略合作。鼓勵省內骨干企業與入川大型建筑業企業組建聯合體,投標參與地下綜合管廊、城市軌道、機場港口、高速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并將對以聯合體方式承接的工程項目業績予以認可。
同時,四川將支持有條件的市(州)以骨干企業為主體、以股權多元化等方式籌建“大建工”集團,打造發展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