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需要提前多久辦理?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辦理商標續展需要多長時間?
整個商標續展的流程大概是需要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完成的,而且并不是從當事人遞交了商標續展申請書以后開始計算,商標局需要按照商標續展申請的時間先后順序來審查續展資料,續展資料是續展申請書,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及委托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