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權是什么
商標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以區分來源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標志的權利。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取得商標權的基本途徑。
商標權的主體(商標權人)是指依照商標法,對為區別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標記享有商標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擁有專有使用權、商標處分權、使用注冊標記權。
二、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是多少年
十年。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另外該法對續展也作了規定,商標法第24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子六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三、商標權的保護范圍有哪些
商標權作為商標權人的合法權力,國家法律對其正當權益進行保護,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主要包括:
1、對于普通商標,不能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該注冊商標,或者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
2、對于馳名商標,所有產品都不能使用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或者與該馳名商標近似的商標。即便該馳名商標未在中國注冊,其保護范圍也及于在類似的產品上不得使用類似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