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國家發改委公布《關于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通過限制擔任國企高管、限制招錄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制乘坐飛機等16項懲戒措施,讓傷醫行為者無路可走。
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
(二)擾亂醫療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
2019年6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微信發布通知稱,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等2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將王某等177人列為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失信行為人。
該名單信息已由全國信用信息平臺推送給參與聯合懲戒各部門,共同落實聯合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