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項目:建筑物拆除作業(爆破作業除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各類工程建設活動;建設工程監理;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建設工程設計;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清運);建設工程勘察;水運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建筑材料銷售;建筑物清潔服務;工程管理服務;市政設施管理;裝卸搬運;再生資源銷售;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城市綠化管理;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住宅水電安裝維護服務;普通機械設備安裝服務;停車場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