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化工工程、化工礦山;防化、民爆器材工程;城鎮燃氣工程;建筑工程;冶金礦山工程設計乙級;化工、環境、職業衛生、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檢驗;職業衛生評價;土地整理、城鄉規劃編制、工程咨詢;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編制;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地質災害評估;安全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咨詢;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鎮燃氣工程)專業乙級;建筑專業(建筑工程)乙級;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專業乙級;冶金行業(冶金礦山工程)專業乙級;軍工行業(防化、民爆器材工程)專業乙級;建材行業(新型建筑材料工程、非金屬礦及原料制備工程)專業乙級;可承擔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照明工程設計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相應范圍的乙級專項工程設計業務;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以及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與管理服務;銷售:化工產品(不含危化品)、機電設備、儀器儀表、五金家電、建筑材料以及各種材料(非需前置許可事項)、機械設備配件;安全評價(業務范圍:金屬、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陸上油氣管道運輸業;煙花爆竹制造業;金屬冶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