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物聯網技術服務;物聯網技術研發;物聯網設備銷售;物聯網應用服務;數字技術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大數據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軟件銷售;軟件開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平面設計;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技術進出口;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特種設備銷售;特種設備出租;信息安全設備銷售;安全系統監控服務;數字視頻監控系統銷售;電子元器件零售;集成電路芯片設計及服務;電力電子元器件銷售;塑料制品銷售;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企業管理;企業管理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國內貨物運輸代理;國內貿易代理;貿易經紀;銷售代理;辦公設備銷售;辦公設備租賃服務;農副產品銷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服裝服飾零售;日用百貨銷售;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