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許可項目:測繪服務;電氣安裝服務;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建設工程施工;建筑勞務分包;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工程管理服務;計量技術服務;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專業設計服務;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人力資源服務(不含職業中介活動、勞務派遣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