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項目:危險廢物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固體廢物治理;環境應急治理服務;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貴金屬冶煉;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加工;再生資源銷售;水環境污染防治服務;大氣環境污染防治服務;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環保咨詢服務;建筑材料銷售;輕質建筑材料制造;輕質建筑材料銷售;園區管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