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開發電動汽車驅動系統零部件、電池組零部件、電池管理系統;電動汽車技術研發及電動汽車測試服務;銷售自產產品;電動汽車驅動系統及其零部件、電動汽車控制系統及其零部件、電池組及其零部件、電池管理系統及其零部件的傭金代理(拍賣除外)、批發、進出口業務(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供以上產品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用房;生產電動汽車驅動系統零部件、電池組零部件、電池管理系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