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項目:各類工程建設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國內外工程設計、咨詢;投資咨詢、策劃;國內外建筑材料新技術的開發、轉讓、咨詢、服務;承包境外建材輕工行業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承擔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測、咨詢、設計和監理項目;建筑材料新產品的研制、銷售;進出口業務;新能源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許可經營項目: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