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農作物種子經營;草種生產經營;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農藥批發;肥料生產;糧食加工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動物飼養;蜂種生產;蜂種經營;檢驗檢測服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農業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生物農藥技術研發;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除中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農作物種子經營(僅限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肥料銷售;農用薄膜銷售;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智能無人飛行器銷售;機械設備研發;水資源專用機械設備制造;灌溉服務;農業機械銷售;農業機械服務;物聯網技術研發;物聯網設備制造;物聯網設備銷售;物聯網應用服務;牲畜銷售;生態資源監測;土壤與肥料的復混加工;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食用農產品批發;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加工、運輸、貯藏及其他相關服務;日用百貨銷售;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智能農業管理;數字技術服務;軟件銷售;大數據服務;貨物進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