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建造、銷售各類海洋工程裝備、風力發電設備、輔助船、鋼結構,經營本企業自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及技術的進口業務,自有動產、房屋及場地租賃。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各類工程建設活動;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水路普通貨物運輸;港口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專用設備修理;電氣設備修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